家族遺傳性癌症患者可以生育嗎? | 香港中文大學-閱肝|專業健康資訊|擺脫腸胃肝病

家族遺傳性癌症患者可以生育嗎?

家族遺傳性癌症患者可以生育嗎?

雖然決定生育與否,是家庭內的事,但由於遺傳性癌症源於基因繼承,影響家族多位成員,所以若患者有生育計劃,必須和醫生詳細商討。一旦患者驗出遺傳性癌症,或者攜有導致遺傳性癌症的基因,加上處於適婚和適合生育的年齡,我們都需要詳細解釋新生命誕生的風險,至少有以下三個:

家族遺傳癌症的風險

  1. 有多大可能遺傳以我們討論過的遺傳性大腸癌為例,造成它兩大分支:家族腺瘤性瘜肉症(FAP)和遺傳性非瘜肉結直腸癌綜合症(HTNCC)的基因異變都有一半機會遺傳給下一代,所以嬰孩出生之後,建議要作基因檢查,若果沒攜有上述基因,那癌症風險並不會額外提高,但如果有,則要預備在青少年階段開始合適的檢查了。
  2. 容易受基因變異波及的器官:比如FAP通常會連帶胃部和十二指腸增生瘜肉,膽管組織增生和甲狀腺癌的風險也較高;HNPCC則牽連到提高子宮內膜癌、卵巢癌、腎癌、膀胱癌的風險:每個症侯群都各會影響一系列器官。
  3. 可能的社會障礙:比如要購買保險時,保障內容和費用或會因為帶有上述基因而有所不同,這點也是需要生育前知曉的。

可憐父母心,總是為孩子預備最好,但基因如何畢竟是天擇,我們可以靠人力干預,不讓孩子承擔家族癌症的風險嗎?

展望新技術

現時婦產科的技術日新月異,例如有叫做「胚胎植入前遺傳篩選(Preimplantation Genetic Screening, PGS)」或「胚胎植入前基因檢測(Preimplantation Genetic Testing)」的技術,結合試管嬰兒技術,可以專門挑選沒有基因缺陷的胚胎移植著床,這類技術允許使用於地中海貧血症、性染色體病[1]或基因遺傳病症。但目前並不普及,價格也較為昂貴,有需要人士可以尋找相關資訊。

目前,醫學界逐漸將基因和遺傳學開始納入臨床應用,可算方興未艾。例如2021年,香港啟動「香港基因組計劃」,專門研究未能確診的病症、與遺傳有關的癌症,以及與基因組學及精準醫學有關的個案。希望假以時日,其研究成果能幫助遺傳性癌症患者和他們的下一代吧!

不是所有癌症家族病史都是遺傳性癌症

最後再強調一遍,遺傳性癌症是專指因為有基因變異,遺傳給下一代的癌症,並非所有有家族癌症病史的人都包括在內。例如我們知道若父親或母親有高血壓,甚至大腸癌的話,子女也較有可能患上相同疾病[2],但如果不涉及基因遺傳,提升的風險尚不算高,也能輕易通過較頻密的身體檢查和健康生活習慣來預防,這些情形就不必過份擔心或特地調整生育計劃。

註釋:
[1] 在香港,以非醫學的理由選擇胎兒的性別是不容許的。
[2] 所以如果父親或母親40歲患有大腸癌或有癌前瘜肉,子女開始作大腸鏡篩查的年齡也該較一般人士早10年,即35歲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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