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漢肺炎還是新冠肺炎?疾病有人名地名,一定是歧視嗎? | 香港中文大學-閱肝

武漢肺炎還是新冠肺炎?疾病有人名地名,一定是歧視嗎?

武漢肺炎還是新冠肺炎?疾病有人名地名,一定是歧視嗎?

先問你一個問題,容後解答:你知道甚麼是TPD-1908嗎?

近日,世衞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定名為COVID-19,刻意避免以國家或地區稱呼疾病,以免歧視,惹起一些爭論。

所謂「最怕改壞名」,「名字」的確會帶來不小影響。世衞近年為疾病命名,也曾掀起風波,比如2009年的豬流感(Swine influenza),主要傳染途徑是人傳人,但名號一出,就令許多國家慌忙屠宰豬隻;還有2013年的中東呼吸綜合症(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),出爐不久,世衞就要聲明不希望疾病因含有地區名稱而帶來歧視。

何況,看疾病的歷史,藉疾病貶低其他地區和人群,並不罕見。例如梅毒,曾經在法國叫「意大利病」,在意大利叫「法國病」,可謂互潑污水,伊斯蘭教國家土耳其更加決絕,叫它「基督徒病」。

也許有見及此,世衞在2015年提出了一份命名新疾病的指引:《Best Practices for Naming New Human Infectious Diseases》,表明不要使用人名、地名、族群、職業、動物等稱呼新發現疾病,以免波及無辜的人或動物,這也是為何COVID-19肺炎沒有採用國家或地方的名字。

然而,用人名地名稱呼疾病,一定是歧視嗎?

許多疾病冠有人名地名,但至少現在看來,和歧視打不著半點關係。像德國麻疹和日本腦炎,分別代表德國[1]和日本的醫生學者首先發現該種疾病。又像柏金遜症,意在紀念英國醫生占士.柏金遜(James Parkinson)對神經疾病研究的貢獻。非但不歧視,更承載一段醫療歷史。

說到底,一個名稱是不是歧視,除了「文字本身」(text),更多是「語境」(context) 的問題:某個字詞對我們來說帶有甚麼感覺。本中心並非箇中專家,留待語言學者、文化學者仔細討論了。

另外,世衞的稱呼只對世衞本身有效,但其他組織、國家、地區怎麼叫,倒不是它能強制的。對了,TPD-1908,就是世衞稱呼我們熟悉的「足癬」,即是「香港腳」。

(或者參考肝炎,將SARS、MERS、COVID同類的冠狀病毒病叫甲乙丙丁戊型也可行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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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釋:
[1] 德國麻疹在1814年發現,眼尖的朋友可能會疑惑:德國是在1871年,在普魯士國皇帝威廉二世和首相俾斯麥主導下建立的,1814年並沒有德國。

這裡涉及翻譯問題,德國麻疹英文原名是 “German measles”。在中文翻譯中, “German”譯成了德國,但 “German”更準確是指「日耳曼」,即萊茵河以東一帶的民族及他們的後裔,除德國人外,還包括北歐各國人和英格蘭人等等,由於意思比較鬆散,小編認識的德國朋友,對以German(日耳曼人)稱呼德國人稍顯抗拒,指出應該用Deutsche(德意志人)才準確。

而在1814年,「日耳曼」地區(Germania,大約是今日德國、捷克、波蘭、奧地利一帶)是很多個「德意志人」的王國和大公國,和今天認知統一的「德國」有所不同,自然也不會有「德國醫師」。但德國麻疹並非主要話題,原文採用了今天大家簡單易明的說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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