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 save or not to save?搶救初生嬰兒的抉擇 | 香港中文大學-閱肝|專業健康資訊|擺脫腸胃肝病

To save or not to save?搶救初生嬰兒的抉擇

To save or not to save?搶救初生嬰兒的抉擇

今天想分享三個早產小Baby的故事

三個小Baby都是23周大的小Baby,媽媽提早穿羊水並作動,子宮收縮,為不能避免的早產。

Baby A

小Baby A的媽媽是一位二十歲的年輕單身女士,平時熱愛煙酒和毒品,意外懷孕後找不到小Baby 的爸爸,沒有做過任何產前檢查。在23周3天時媽媽A的羊水突然穿了並作動,緊急送院後,媽媽A要求醫生盡所有辦法去拯救小Baby A。

打了一針的強肺針,小Baby便出生了,但由於還沒到24周,小Baby的器官未能成熟,被送到新生兒深切治療部治療。小Baby一直接駁著呼吸機協助呼吸,總共44天才能拔喉,但仍然需依賴氧氣治療。同時亦患上了Necrotizing enterocolitis(壞死性小腸結腸炎)需腹部開刀把壞死的腸子切除;delayed onset敗血症需抗生素和強心針急救;Grade 3 bilateral的早產兒視網膜病變(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),即使做了激光治療,視力仍然virtually blind。

小Baby堅強地活了5個月,最後因嚴重敗血症和多重器官衰竭死亡,5個月來沒有離開過醫院,而由於媽媽產後因依賴毒品和酒精而沒有照顧小Baby,小Baby出生後一直由社會福利處照顧。

Baby B

小Baby B的媽媽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士,不煙不酒,這一胎雖不是計劃的懷孕,但既然懷了小Baby B倒想好好當媽媽。但在23周4天時便穿羊水和作動,緊急送去醫院後,醫生跟媽媽說小少過24周的Baby成功活下去的機會非常低,而且就算活下去大概也會有種種的後遺症?器官和大腦的發展可能受影響、小Baby B也未必會有好的生活質素。醫生問媽媽希望打強肺針和生產後送去新生兒深切治療部搶救小Baby嗎?

媽媽B最後要求醫生盡所有辦法去拯救小Baby B。打完一針強肺針後小Baby B出生,醫生幫忙插喉協助呼吸,再落藥Surfactant讓小Baby的肺部趕快成熟。不過,24小時後小Baby血壓過低需依靠強心針。在36小時後,小Baby出現大規模的Grade 3腦內出血(Intraventricular hemorrhages)和肺部出血(Pulmonary Hemorrhage),活了40小時後搶救無效便離開了這個世界。

Baby C

Baby C的媽媽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士,在23周4天時因為子宮頸incompetence而早產,媽媽跟醫生說要盡所有辦法去拯救小Baby。

打了強肺針後,小Baby便出生,需插喉協助呼吸,插喉12天後換正壓呼吸機,足足用了12個星期,不單有Bronchopulmonary dysplasia,更有Late onset敗血症需抗生素和插喉協助呼吸;Grade 2 腦內出血(Intraventricular Hemorrhage)26天後resolve ;在醫院總共住了122天,成功靠Low flow Oxygen出院。

3年後小Baby發展正常,只有輕微的肌肉Spasticity問題,正常行為認知和智力發展,雖經常受到感染需住院治療,但除此之外尚算健康成長,過著有品質的生活。

三個23周半的Baby,三個不一樣的結局

從前少於24周出生的嬰兒基本上是不可能活下去的,但隨著醫學的發展,新生兒深切治療偶然能夠把小Baby從死亡關帶回來。不過,這只是個別的情況,大部分情況下嬰兒要不像Baby A和B一樣,經歷大量的入侵性治療到最後還是闖不過鬼門關,要不便是即使活下去卻有著種種的後遺症和差劣的生活素質。

我們常常都會說「活著就有希望」,聽著Baby C的故事,大家總會希望自己成為Baby C,看著才手掌大的早產嬰兒,任誰也不能輕易說放棄。然而,到底誰應該作這個「To try or not to try」的決定? 醫生?還是媽媽?

醫學院教我們,醫生的職責不單止是媽媽,腹中Baby的welfare我們也要考慮。如果媽媽希望做的醫療程序是對小Baby有害或無益的時候,醫生並沒有道德責任去應付。小Baby的welfare跟媽媽的意願,到底應如何Balance?

同時,新生兒深切治療的成本非常高昂,一天的成本大概為15000港紙,普通病房為4000港紙,如果像Baby C一樣住院總共122天的話,大概差不多要100萬港紙。這100萬港紙的醫療資源如果用在其他疾病身上可以拯救更多的生命,在社會資源分配的公義上,集中大量資源在一個小生命上又是否公義呢?

然而,如果我們要為生命的價值draw a line的話,那條線到底要放哪裡?是不是昂貴的治療就不做?那麼癌症病人的最新療法都是以萬作單位的時候,是不是我們也應該放棄他們,讓社會資源用在更有效率的治療身上?

當生命在我們身邊的時候,所謂的公義的社會資源分配並不存在。如果我跟你說你兒子的血癌治療費用可以拯救5個其他疾病的小孩,叫你停藥,你會覺得我發神經。但如果今天角色掉換了,你是那五個小孩的媽媽,又會有何想法?

三個23周半的Baby,三個不一樣的結局。選擇沒有絕對的對與錯,子非魚,你不可能知道小Baby想你幫他活下去還是讓他好好離開這個世界,but we got to live with our choices

Medical ethics是很有趣的topic,愈思考得多愈會發現原來life is not as pretty as it seems

To try or not to try? Where do we draw the line?

Ref: 網絡圖片

***到底應否搶救24周前的初生嬰兒是非常複雜的臨床決定,需由媽媽和醫生溝通商討再作決定,如有疑問請諮詢醫生。

本文原載於 2020年6月11日 「文科生.歷險手記」facebook專頁,閱肝獲授權轉載,標題為閱肝編輯所擬。專頁網址為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artstudentinmedici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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